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即俗稱的「囤房稅2.0」,並將自113年7月1日起上路,即114年開徵。至於對房市的衝擊及多屋者的影響有多大?會計師分析,由於目前房地產市場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然新法有2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2年仍有餘屋,對建商的持有成本將造成滿大影。至於多屋者以個人台北市持有5戶評定現值均為20萬元的房屋,以往最高稅率3.6%只要繳稅3.6萬元,新修法實施後,稅率最高4.8%,繳稅4.8萬元,等於要多繳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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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囤房稅新、舊制的差別,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指出,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用的住家房屋稅稅率,還有採用全國總歸戶方式計算持有戶數,以決定多屋族適用的稅率。
修法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且以所有權人在各縣市房屋戶數決定適用稅率。修法後,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提高到2%至4.8%,且以所有權人在全國的房屋總戶數決定適用稅率。此外,新制同時將自住房屋的稅率從1.2%降低為1%。另針對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繼承取得,可排除高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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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泓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個人持有5戶評定現值均為20萬元的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稅率為20萬元 x 5戶 x 3.6%(3戶以上最高稅率)=36000元。按照修法通過後,假設個人持有的房屋全國一共這5戶,則稅率將可能提高到最高 20萬元x5戶 x 4.8%(修法後最高稅率)= 48000元。
歐陽泓觀察,這次修法目的主要是抑制囤房,提高多屋囤房族的持有成本,期望持有住宅用房地回歸自住需求,有助於房市健全。不過,由於目前房地產市場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然新法有2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兩年仍有餘屋,對建商的持有成本將造成滿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