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演藝圈關係深厚的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因涉嫌炒作碩天股票,不法獲利逾8億元。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見解,依《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將秦庠鈺判處7年10月,沒收4億2637萬不法所得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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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查出,秦庠鈺等人自2011年4月18日至同年8月10日間,涉以人頭帳戶炒作「碩天科技」股票,半年獲利多達8億餘元,涉犯《證交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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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會發現秦庠鈺涉嫌炒股,主要是因為之前偵辦鼎立集團吸金案時意外查知。吸金案已於2016年11月間定讞,秦庠鈺遭判11年確定,但他早在定讞前就潛逃,直到2020年9月才自泰國押解回台,入獄服刑。
炒股案部分,高院更二審認定,秦等7人共同操縱或幫助操縱碩天公司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混淆投資人判斷及市場供需價格,且犯罪所得高達8億餘元,分別判處秦等5名被告各7年10月至5年10月不等徒刑,陶煥昌、陳信宏均獲緩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