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尹乃菁日前在節目中指稱,前海軍顧問郭璽為「軍火商」等語,遭郭璽求償300萬元並刊登澄清啟事。台北地院今(18)日開庭,尹、郭軍委由律師出庭。郭璽律師說,郭璽沒有賣過任何軍火;尹乃菁律師說,軍火商並沒有侵害郭璽名譽。法官庭末諭知,明年1月22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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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乃菁委任律師主張,郭璽為軍火商並未侵害名譽,且依據北院另案判決可知,郭璽是新華荷公司的技術總監,協助直布羅陀公司在台人事、法律等事務,且潛艦製造技術屬於軍火等級非常高的事物,代表郭璽確實是軍火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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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璽委任律師指稱,軍火商指的是「賣會殺人武器的人」,但郭璽一直以來都是從事消防設備貿易,未曾仲介軍火生意。尹乃菁未經查證,影射郭璽從潛艦國造案中拿取武器採購的利益;新華荷公司沒有代理直布羅陀公司參加潛艦國造的任何標案,郭璽只提供食衣住行、翻譯、法律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