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鄭功進今(18)日議會質詢,針對市府先前說半夜開單會先以勸導為主,近日卻又有民眾反映,警察又半夜跑來開單,民眾就在家裡面,也沒有先做勸導,針對騎樓問題,市府應盡快比照高雄和基隆,制定自治條例完整規範,不要讓第一線的員警與民眾造成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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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功進提到,舊城區騎樓式建築很多,又因為道路狹小,停車空間不足,在大眾交通系統更便利之前,市民停車需求仍然是一大問題,針對部分地區開放夜間紅線停車,或是與社區協調騎樓停車的規範,都是市府可以先來做的。
市警局表示,交通部於112年11月10日以交運字第1125032878號函示,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交通局刻正召集相關單位研商相關配套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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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說,目前法規尚未允許汽車停放騎樓、人行道。對於處理民眾檢舉深夜紅線、路口十公尺、騎樓違停案件,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6款,深夜時段(0-6時)停車,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得勸導代替舉發,或具有客觀事實不能實施勸導得免予勸導,此節授權處理員警依個案具體情形裁量判斷。
鄭功進說,市府不願意編預算增加公有停車場,對於市民自家騎樓停車需求及行人通行的需求應該要找到平衡點,制定自治條例,針對騎樓停車需求的民眾開放申請制,明確規範使用範圍,或針對使用範圍進行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