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全國連鎖健身俱樂部的「亞力山大」2007年無預警倒閉,8千多名會員委由消基會打團體訴訟求償5億多元,但歷經14年,去年北院判決亞力山大等3公司應賠償2.56億元,唐家姊妹和銀行免賠。案經上訴,高院今(13)日改判唐心如、唐雅君應與3家公司連帶賠償2.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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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替8564名會員提團體訴訟,向所屬亞力山大等公司、創辦人唐雅君、胞妹唐心如及銀行求償5.82億元。
因北院承審法官更換多人,求償人數和金額變更,歷經14年才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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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院判亞力山大公司賠償1億8602萬2367元、亞爵公司賠償5728萬9890元、君生活公司賠償1292萬8607元,並須加計2008年8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的法定遲延利息,消基會提上訴。
高院認為,唐心如原為亞力山大公司負責人、唐雅君為亞爵公司、君生活公司負責人,在執行公司業務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不法侵權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須連帶賠償共2億3977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