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四方電巴勞資爭議後的公車路線班次減少一事,市議員林德宇、曾威今(12)日質詢表示,原本各路線都有代駛的業者,但代駛業者本身人力也就吃緊,變成原路線雖存在,但班次變成常態性減少,要求市府在收回路權並釋出給新的公車業者接手後,應要求維持既有的班次,不能放任業者先搶佔路權,卻無力提供原先的班次,造成服務品質低劣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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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宇說,先前勞資協商的時候,四方電巴拒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導致司機員無法請領失業津貼,那市政府後續相關的補救方案是否都已經完成?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當初四方電巴沒有開立相關的離職證明或是非自願離職證明,所以市政府以調解不成立的公文,讓員工可以來請領失業給付,目前大概有49位的員工已請領失業給付,其中也有21位,勞工局已經協助安排他們就業了。
林德宇又說,除了四方電巴相關勞資爭議該提供的勞工權益保障之外,有關四方電巴的各個路線營運,當初是以代駛的機制來解決,那目前是否有最新的處置作為?
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目前13條路線都已收回路權,其中11條已經把路權釋放出去,也有業者已經來做承接,承接之後會有一個籌備期,目前就是承接的業者在做籌備的動作。
林德宇則表示,在先前的代駛階段,總是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在大里溪南地區,從修平科大、仁化到瑞城,走中興路、環河路到烏日高鐵站這一個248路線,是大里溪南地區通往烏日高鐵站非常重要的公車路線,原先在四方電巴營運的時候,可以到達一天11個班次;但在代駛期間班次直接減半,原本幾乎都是整點發車,現在都是要1.5個小時才能發一班車,甚至在中午時間,要等2個小時才有一班車,導致民眾抱怨等不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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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宇說,針對日後各路線的承接業者,應該要求針對既有班次的保證,至少也要能夠達到原先班次的八成,才較能符合民眾的搭車需求,市政府應該以各路線過去整體的運量來做觀察,再針對發車班次來做集中調整,避免有民眾搭不到車的情形。
交通局長昭甫則表示,以各路線別來說,在營運計畫書裡面並沒有規定要有多少班次,都是端看每條路線的特性,那由於248路線比較特別,他行經大里溪南地方,該地區並沒有其他公車路線在運行廊帶上,針對業者目前公告出來班表一天是六班左右,這一部分交通局會再了解一下目前新承接業者的營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