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發生至今已4年,香港議題看似淡出大眾視野,但近期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在IG發文宣布「棄保流亡」,再次引起關注,這位在反送中期間相當具代表性、一度還因此入獄的年輕女性,即使人已在加拿大留學,仍無法將恐懼拋諸腦後,甚至做了此生不再重返故土的沉痛決定,而她所描述種種如何受到監視及隱形壓迫的經歷,也讓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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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的故事,只是許多反送中後,失落港青的一個縮影,也反映「一國兩制」的脆弱和不確定性,徒剩空殼、失去外界信任、民間社會力量遭到壓制的香港,逐漸步向「南深圳」與中國同化。
有人說,一國兩制本來就是指香港在不挑戰中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的前提下,能保有現存政治法律制度的意思,所以不能就此斷定一國兩制是失敗不可行的,在此前提下,一國兩制依然能夠走得長久,值得台灣參考。不過,事實真是如此嗎?
首先,必須認清專制政體和民主政體的不同,不能以正常思維去看待,不能有一味苟安的想法,以為「只要不怎樣,就不會怎樣」;相反的,它只會越收越緊,等到有一天人民發現不對勁,想要吶喊反抗時,可能為時已晚。
再者,從反送中及國安法後發生的一系列清算,就可以看出專制政權的本質,很多人的言行放在民主社會的眼光來看,其實都不能算是犯罪,只是爭取自身權益會有的正常舉止,如在網上發表個人言論、出門參加遊行等,大多與暴力無關。
然而,這些看在北京眼中,無論情節輕重,都會變成好像「十惡不赦」,一律都打成是要顛覆國家政權的大罪,是亂港的黑暴分子,香港特首已完全淪為北京的傳聲筒,完美承襲北京的戰狼風格,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底線是真的不觸碰就會沒事的?
即便是從法治的角度,《禁蒙面法》、《港區國安法》,嚴格來說也都是反送中後的產物,過程爭議極多,法律要怎麼立、有沒有違法,也是北京說了算,其實也屬人治而非真正的法治,法律都由當局隨意操控,更遑論相信「一國兩制的前提」。
以《禁蒙面法》為例,雖然號稱是引用港英時期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則繞過立法會制訂,未經審議和辯論就倉促上路,破壞了港人最引以為傲的法定程序,建立極權管治的方便捷徑,特別《緊急法》內容用字粗疏,啟動門檻含糊不清,可自由心證解釋何為「緊急」並自行立法,從而製造更多濫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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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也許還有人會說,「50年不變,不代表2047年後一定會改變」,但若到時香港獨特的特色和身份已經消失,中港之間有無差別,是否還有意義?這種關於身分認同的焦慮感,獨特橋樑地位的消亡,才是香港在50年之期只到一半,就發生大規模社會抗爭的關鍵,而非一味歸咎於外國勢力的擾動。
中共政權本身內部就是高壓、維穩至上的,甚至沒有充分的民意基礎為正當性,只要一點風吹草動,就說是要搞顏色革命。就算不看香港,光看習近平掌權後,中國整體社會的演化,是越來越開放,還是越來越封閉,看看胡錦濤、李克強等人的結局,也已能窺見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