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針對新設商辦、商場等要求提出交通影響評估計畫,包括「共享車位」設計。今(6)日市議員李中總質詢時指出,交通局部分委員藉行使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之權利,強硬要求業者需加入共享車位之設計。以星雲大師之開示「非理法權天」,提醒交通局要依法行政,不要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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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指出,近來許多住宅開發業者向他陳情表示,其開發設計案送都市設計審議時,都被交通局的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委員,強硬要求要列入共享車位的設計,否則就不簽核;造成其開發期程不斷延宕、開發成本不斷增加。
李中表示,經他查詢停車場法,只有第19條和共享車位有些微關聯,但需納入都市計畫內;而依據內政部頒佈的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注意事項,也明訂都市設計審議應以都市計畫書圖及自治法規有規定者為限。
李中當場詢問交通局、都發局、法制局三局局長,三位局長都表示,目前沒有共享車位的專有自治條例,也還沒有納入都市計畫相關法規。
李中說,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他提醒交通局不要讓委員把個人的理念凌駕於法令之上,應依法完成相關審議,不要再耽誤時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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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表示,為使既有停車空間有效利用,交通局鼓勵商辦大樓、市屬機關及各級學校等將既有停車空間時段性(夜間、例假日等)釋出供民眾共享使用,增加當地停車供給。因此有關大型商辦大樓開發部分,交通局評估審查交通影響時,建議其除應滿足內部化停車需求,若有剩餘停車空間或使用特性有時段性區分時,可申請停車場登記證開放供周邊居民收費使用,並可採智慧停車系統的管理方式,以降低開發後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負擔,協助紓緩周邊停車供需不平衡問題,也增進公共使用效益。
交通局說,交通局亦鼓勵大專院校釋放其停車空間供民眾共享使用,目前台中市已有台灣體育大學、逢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及東海大學等4所大專院校完成開放,共提供汽車約666格、機車約1,167格。交通局將持續評估市屬機關及各級學校開放共享相關措施,並優先以「太平區坪林圖書館」分時段共享概念(日間-洽公、夜間-居民)為試辦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