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王姓男子半夜因嘴嘴饞便騎機車至附近吃小火鍋,因用餐時喝了6瓶啤酒,就在店內休息至打烊;王男心想已休息約四小時,便貪圖方便騎乘機車返家,並由中華四路逆向行駛到青年二路上,沒想到騎不到100公尺就被警方查獲,栽在警方手裡。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外,還加開逆向罰單600至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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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分局自強所巡邏警組於112年12月03日07時許於中華四路與青年二路口,見王男(43歲)逆向行駛於青年二路上,遂上前攔查,一靠近便聞到王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後續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標,即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須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未飲酒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