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周登春率隊,於今(2)日,突檢3處列管大樓建築工地,共發現9項缺失、裁罰35萬元、並督促營造作業主管應在場執行職務,以強化高風險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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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周登春,是由該局勞動檢查處處長郭清吉等人陪同,利用假日突檢所列管的大樓建築工地,檢查重點包括預防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感電等安全措施是否依規定設置,並依施工作業內容,加強查核擋土支撐、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施工架組配、鋼構組配等營造作業主管是否依規定在場執行職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周登春表示,從事擋土支撐作業、模板支撐作業、露天開挖作業、施工架組配作業、鋼構組配作業、屋頂作業等高風險營造作業時,雇主必須依規定指派訓練合格之作業主管在場執行職務,決定安全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同時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並維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在未確認安全前,應管制勞工及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周登春呼籲各營造工程工地,應確實辦理工地安全衛生管理,確實查核營造作業主管是否在場執行職務,按部就班妥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切莫便宜行事、疏忽而造成遺憾。
勞檢處處長郭清吉指出,此次勞檢3處工地,共發現9項缺失、裁罰35萬元、3項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並勒令部分停工,其中1處工地正進行模板支撐與組立的作業,經查核作業主管有在場執行職務,他提醒作業主管,作業方式與安全防護,應依進度預先規劃、確實做好人員管制,並可導入安全工法來減少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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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吉並指出,營造工程隨著工作進度的推進,現場作業環境時時在變化,若在未有充分的安全防護下,就使勞工進行作業,即存在很大的風險,依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的規定,雇主對擋土支撐、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施工架組配、鋼構組配等高風險作業,應指定營造作業主管在場指揮、確認並維持勞工作業安全。
勞檢處將會嚴格要求該等作業主管應確實在場執行職務,以確保作業勞工安全,如有因違反規定或未在場執行職務導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情事,將依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