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巴比妥、氯二氮平今起納四級管制 竹市府提醒業者落實藥品管理

▲新竹市府提醒醫療、藥事機構業者,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春台/新竹報導-2023-12-01 17:01:10
國內曾疑似發生幼兒院餵藥案,引發外界對藥物的擔憂,衛生福利部公告「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複方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自今(1)日起正式生效。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今年6月國內疑似案件爆發後,教育處及衛生局立即針對苯巴比妥及苯二氮平類藥品展開稽查專案,為避免管制藥品遭濫用或流為非法使用,市府配合中央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納管,提醒醫療、藥事機構業者,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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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陳厚全指出,為強化相關管制藥物的規範,衛福部日前公告將含苯巴比妥及氯二氮平等複方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並自12月1日生效正式實施納管,市府可依法確實掌握藥品流向,避免藥品遭不當使用,把關市民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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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目前中央核准苯巴比妥成分之複方藥品許可證計有9張,含氯二氮平成分之複方藥品許可證計有14張,自生效日起,尚有留存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之機構業者,須依規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簿冊、單據及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均應保存5年,並定期申報;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福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

衛生局說明,為協助機構業者配合辦理藥品納管後的申請事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設立巴比妥等複方藥品納入管制藥品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572&r=),提醒業者遵照落實相關規定,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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