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21歲的鄭姓男子,前(19)日深夜3時許,獨自坐在旗津區某間超商角落休息,恰逢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巡經超商,蔡員因連續兩晚見鄭男深夜獨自一人在超商休息,遂上前關切,卻發現他因兒少性剝削案遭發布通緝,是名通緝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見鄭男連續2日夜宿超商,便上前關心,進而發現其通緝犯之身分,據了解,鄭嫌於11月中旬遭桃園地院因兒少性剝削案發布通緝,鄭男表示與友人南下高雄擺地攤做生意,擺攤期間又尚未找到租屋處,便與友人睡於車上或在超商裡休憩。
鄭男指出,因與友人到高雄擺地攤做生意,離家後久未回家且與家人鮮少聯絡,導致未收到桃園地院所發佈之通緝書,蔡員便與鄭男聊天降低其戒心,並通報支援警網到場,待支援警網到場後,順利將鄭嫌帶返所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