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第4選區民進黨立委參選人今(14)日大陣仗召開記者會,針對對手國民黨的現任立委萬美玲重砲轟擊,指她的學歷造假,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用錢買得到的。對此,萬美玲也透過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表示,「我每一次參與公職選舉,均依法繳交正式文件辦理登記,並經由中選會審查確認准予刊登,因此在選舉公報上刊登之學歷,完全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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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綱祥表示,民國91年的縣議員選舉公報,萬美玲的學歷是松山高商,到了民國94年,就多了美國明尼蘇達州立曼徹普立敦大學的學士學位,一直用到現在。但教育部的國外大學採認辦法中清楚規定,要拿外國大學的學士學位,必須要在四年內在外國學習滿32個月。
范綱祥質疑萬美玲在民國91年到94年4年間,根本沒有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學習滿32個月,查出入境紀錄,馬上查得出來。范更痛批,萬美玲的這個學歷,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用錢買得到的、沒有辦法通過教育部採認標準的假學歷。
范綱祥指出,希望有漂亮的學歷,就應該要用正當的方法,付出跟學歷成比例的努力,如此得到的學歷,才能夠真正伴隨著應該有的實力,當然不能偷雞摸狗虛偽造假。范更直指萬美玲,「你拿了一個美國大學的學士學位,你敢說你自己看得懂英文書?聽得懂英文嗎?如果你英文聽說讀寫都不行,卻在選舉公報上騙說自己有美國的大學學歷,你不覺得很自己可恥嗎?你不覺得自己做了最糟糕的示範嗎?
面對范綱祥的質疑,萬美玲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民國 96 年 11 月修法後,國外大學以上學歷要刊載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者,必須符合「教育部認可外國大學名冊」中之學校,並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的國外學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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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說明,從民國 94 年至 109年參與縣議員、市議員、立法委員等選舉,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刊登的最高學歷一直是「美國明尼蘇達州立曼徹普立敦大學」,此學校為「教育部認可外國大學參考名冊」中之學校,畢業證書並由「駐芝加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之學歷證明文件,依中選會規定送交學歷正本文件,經中選會審查確認無誤後,准予刊登在選舉公報學歷欄上。
萬美玲反批范綱祥指出,自參選以來,不斷以抹黑、造謠及製造假訊息的負面手法進行選舉。自己身為律師,對於選舉公報的法律適用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主管機關是中選會都搞不清楚,讓人感到瞠目結舌。今僅為了達到選舉抹黑的目的,製造散佈假訊息,這樣的行徑令人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