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保障勞工權益,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桃園機場公司昨(10)日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續約內容包含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5日增加為7日等,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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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團體協約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王安邦等人共同見證下,由企業工會理事長馮義東與機場公司董事長楊偉甫代表簽署。王國材表示,疫情前(2019)桃園機場旅運量大概有4,868萬人次,今年目標3,000萬人,期待明年完全復甦。
桃園機場公司與企業工會於107年3月19日簽訂第1版團體協約,自109年企業工會提出第2版團體協約草案後,就展開多次協商會議。此次團體協約能順利續約,是勞資雙方歷經三年多充分溝通討論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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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亮點包含新增條文: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原本5日增加至7日等;工會秉持落實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及員工關懷的精神辦理活動,修正條文將給予會員公假並加給補休。此次團體協約的簽訂有許多優於法令之條文,不僅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及保障,穩定公司經營及凝聚員工向心力,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