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躲藏閃12年刑期 卻因太吵遭警逮捕歸案

▲張男被警方發現通緝身分,須入監服刑12年之久。(圖/翻攝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2023-11-09 13:46:45
高雄一名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須入監服刑12年之久的36歲張姓犯嫌,因為和朋友離天太吵遭民眾報警,員警到場後一句「你是不是有案件沒去處理啊?」眼見紙包不住火,他才坦承自己確實沒有去報到,全案訊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立即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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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8)日下午4點許,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報案稱建國三路某大樓內嬉鬧聊天聲妨害安寧,員警到場後,張姓男子開門看見警方到來,神情緊張驚訝到說不出話,此舉引起員警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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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面對員警盤查,起初裝傻表示自己一直都在休息,遲遲不願配合且試圖拖延時間,直到員警不停勸說後他才卸下心房乖乖配合,過程中員警一句「你是不是有案件沒去處理啊?」眼見紙包不住火,他才坦承自己確實沒有去報到

經了解,張男自知於今(112)年9月已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須入監服刑12年之久,為躲避查緝,通緝期間不僅會定期更換住宿,行李也均不離身隨時準備好逃逸方便躲藏,但仍被警方逮到,全案訊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立即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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