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安于晴今年赴泰國旅遊,遇到4名警察無故刁難和勒索,涉案員警事後遭調職並被起訴。泰國法院在昨(8)日宣判,有4名員警因勒索安于晴一行人,其中2人各判刑5年有期徒刑,另外2人因負責把風而沒有直接勒索則無罪釋放,這4名警察勒索的金額2萬7千元則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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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于晴今年1月初在社群媒體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分享在泰國旅遊搭車被警察臨檢以及要錢的經驗,此事傳回泰國引起民眾譁然,許多熱愛泰國的旅客沒想到會有被勒索的事情發生之外,泰國民眾也對警察勒索一事感到憤怒,因為此前才發生過中國網紅表示花錢就能買到「警察護送」的貪污事情。
▲安于晴對泰國之旅相當失望。(圖/翻攝安于晴IG) 最終警調單位介入調查,泰國警方一開始不承認收錢,但媒體大篇幅報導加上洗浴大亨丘威(Chuwit Kamolvisit)的爆料,涉案員警最後承認收錢,並指出是因為安于晴一行人持有在泰國非法的電子煙,因此一行人私下付錢給警方用以交換不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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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皇家警察總長丹隆薩(Damrongsak Kittiprapas)公開道歉,他向民眾以及因為這些警察行為而受到影響的人表示抱歉,而四名警察則被告上法庭。
今年3月檢方以違反刑法起訴涉案的6名員警,貪汙及瀆職刑事法院(Criminal Court for Corruption and Misconduct Cases)8日宣判,其中4名員警因向安于晴等人勒索,各判處5年有期徒刑,另2名警察負責攔車但並未直接涉及勒索因此無罪釋放,而員警收受的2萬7000泰銖將繳交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