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6月遭網紅耀樂指控,16歲時遭性侵、偷拍性影像,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今(8)日依《兒少性剝削》起訴,但《強制性交》因罪嫌不足,不起訴。炎亞綸也發7點聲明,強調「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不過耀樂也發聲明反擊,並說「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炎亞綸今7點聲明,感謝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釐清一些事實。但耀樂則發聲明反擊,他表示,「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來良善之貢獻,但很遺憾的是,即便己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截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辯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認為炎亞綸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
耀樂直言,控炎亞綸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我拍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耀樂對於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嘆「當年我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