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即將到來,各電商平台推出優惠,吸引民眾下單購買,但對貨運司機而言,卻如夢魘。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指出,司機過勞、超時工作持續發生,卻未見勞檢在此時進行,且因為檢舉人制度、靜態違規記點,讓司機找不到合法停車格,希望應增設貨車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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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表示,勞動部111年交通運輸業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違反勞動法令共有193件,處分率16.1%仍然偏高,112年將持續進行,其中超時工作、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休息時間不足為最常見的違法情形,勞動部過去雖然有對物流業進行勞檢,但都沒有請產業工會陪檢,導致勞檢員難以抓到違法問題,另外也未在「雙11」超時工作和違法高峰期進行勞檢,「這是最需要勞檢的時期」。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指出,曾向勞檢處表示依法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時,得就勞動檢查範圍,「詢問有關人員,必要時並得製作談話紀錄或錄音﹐通知有關人員提出必要報告、紀錄、工資清冊及有關文件或作必要之說明。」且要依據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在外工作勞工之工作時間紀錄方式,非僅以事業單位之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可輔以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行車紀錄器、GPS紀錄器、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工具,於接受勞動檢查時,並應提出書面紀錄」,並應於上午8時或下午5時至該事業單位場所執行勞動檢查,以免司機出車而無法訪談實際情形,但最終都遇到物流公司直接規避勞檢不提供相關資料,因此完全無法確認是否有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延長工時工資及休息時間之情形,「就算勞動部即使勞檢後認定違法,往往也僅開罰5到15萬,對於獲利上百億的物流業根本是九牛一毛。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也批評,勞動部曾表示「為強化對於交通運輸業的監督檢查作為,已與交通部建立合作機制實施聯合稽查;交通部也會協助選列評鑑結果不佳的業者,供勞動部選列規劃實施專案檢查。」,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對於交通運輸業的管理始終有問題,近期的各項重大車禍,交通部只提出要針對基層司機要求「回訓」,並且加強「警示」,顯然對於交通運輸業的資方都非常的寬容大度,「始終沒有看到交通部對於交通運輸業的資方有任何積極要求改善的作為」。
另因為行人地獄的議題,重新實施檢舉人制度,同時也增加靜態違規記點的項目,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表示,過去曾出席「還路於民」的遊行,並且主張應該要增設貨車停車格,甚至出席全台各監理所的增設車格會議,無疑是要提升整體用路人的環境,讓行人放心、物流司機安心上下貨,在7月至行政院抗爭後,交通部表示若未影響交通安全與車流,應以輔導代替記點,並且應嚴格來檢視檢舉人所提供的證據。
「但時至今日,本會仍不斷接受到會員陳情,該送的貨還是要送,整條路段都是機車停車位與紅線,根本就沒有合法停車位,被記到六點,公司就換個人去跑」,「明明就停在完全不影響交通車流的地方,甚至人還在車上,就被檢舉」,「整天在外面駕駛很容易被檢舉,因為道路標示不清而被檢舉,之後公文往返好多次才成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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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指出,道路交通設計不良,政府根本無法提供合法的環境,工會協助會員申請的卸貨車格,監理所九月中前有回應的路段中,總共32個路段、有19個無法設置、有10個要等商家申請、有3個建議緊靠路邊,幾乎沒有地方可以增設卸貨車格,其次,交通部沒有實質配套,「以輔導代替記點」成效未知,檢舉人仍能任意檢舉,開單記點也並未考量相關證據及交通安全影響程度,對於職業司機來說徒增各項麻煩的行政程序,且快速累計12點將嚴重影響司機生計,且政府單位對於事業單位完全沒有強制力或實施強硬手段要求物流公司合法,或要求商家要設置卸貨車格,而是將成本轉嫁給所有用路人,甚至是職業司機,甚至道路交通相關罰鍰最終也未使用在道路交通設計的改善。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喊話,交通部應盡速改善目前道路交通設計,卸貨車格若未能妥善設置,輔導代替記點亦未能有效執行,應取消檢舉人制度,回歸由警察開單執法,以減低對職業司機的影響,同時交通部應強硬要求經營不善、時常違法之業者限期改善、勞動部亦應針對交通運輸業加強勞檢,政府應修法針對雇主違反勞基法應納入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