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面對跨境電商強勁的貿易優勢,制訂有關電商的經營許可、廣告及政府的監管要求,禁止具有社交商務商業經營模式的電子系統交易商(PPMSE)在其電子系統上進行支付交易。對此,專家提醒,台商看準印尼市場龐大的商機,擬進軍電子商務的同時,也要注意當地運營應遵循的相關電子商務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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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冠肺炎造成全球面臨交易型態巨變,也加速電子商務發展,據OOSGA的研究團隊數據顯示,印尼的電子商務在過去10年、即2012 年至2022年有相當顯著增長,總銷售額從1.4億美元遽增到156億美元,已約佔零售總額的3.4%,其中大家熟知的Tokopedia和Shopee合計就佔有65%電子商務市場。
面對跨境電商強勁的貿易優勢,相對境內競爭力薄弱的中小微企業和產品,以及電子系統交易(PMSE)制度未臻完善,印尼貿易部今(112)年9月26日頒布法規,制訂有關電商的經營許可、廣告及政府的監管要求,共有6大重點,包括一、定義了電子系統交易商(PPMSE)的6種商業經營模式,包括採取線上零售、線上分類廣告、價格比較、每日特惠和社交商務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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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規範透過跨境電商平台直接銷售到印尼的境外產製品,單價不得低於150萬印尼盾(約100美元),且必須遵守海關法規以及資訊和電子交易法規;明訂透過電子商務平臺可以直接進入印尼的境外商品清單;規定印尼境內市場的外國貿易商必須提交來自當地國營業登記證明、商品符合印尼國家標準(SNI)和Halal認證、商品上標註包含印尼語標籤的外國原產地等資訊。同時,印尼政府也禁止具有社交商務商業經營模式的 PPMSE在其電子系統上進行支付交易,PPMSE應確保本身及其附屬組織不會濫用使用者的資料。
對此,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海外業務發展中心印尼區主持會計師葉建郎也提醒,台商看準印尼市場龐大的商機擬進軍電子商務的同時,須注意當地運營應遵循之相關電子商務法令,在新規定發布後,除了必須遵守海關、資訊和電子交易等法規外,未來社交商務平台只能進行商品推廣,不得在平台上進行交易和支付,不合規者,將會影響在印尼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