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再生能源發電持續增加,台電公告增訂「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將自今(1)日起開始實施。最新方案的離峰時間將拉長到18小時,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到9元,與離峰費率相比,價差高達6到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可望強化尖峰用電管理。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受訪表示,新電價方案有利於工具機、機械業、鑄造業、鋼鐵業、紡織業等傳產做產程上的調整,約1.7萬戶業者家數可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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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表示,自今年起實施時間電價新時間帶,其中非夏月的離峰時間,分為「凌晨0至6點」、「中午11至14點」兩段,由於離峰不連續,部分產業反映不利連續生產,因此台電研議讓非夏月離峰可以連續的方案,給業者提供多一種電價選擇。
新電價方案將離峰時間特別從9小時拉長到18小時,另一方面,尖峰時間則縮短至6小時,從下午3時30分至晚間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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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離峰時段拉長、尖峰縮短,因此需將時段調整的電費差額反映在單價費率上,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至9元,與離峰費率比較,價差高達6至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
台電說明,批次生產時間電價較適合可配合尖、離峰時間調整產程者選用,包括鋼鐵、鑄造、工具機等產業,其生產製程具批次性,可利用離峰批量生產。此次推出的新電價方案主要提供高壓以上生產性質用電場所選用,依台電營業規章規定,生產性質用電場所為直接從事農、林、漁、畜牧、礦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之固定場所,共計約1.7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