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江東區在4月時進行了區長補選,當時由自民黨前眾議院議員木村彌生脫穎而出,但她後續卻被爆出,在競選期間內花了14萬日圓(約台幣3萬元)在YouTube投放廣告,違反了日本的「公選法」,因此辭職下台,而建議木村在網路上打廣告的法務副大臣的柿澤未途也宣布請辭。對此,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局長矢板明夫表示,日本政治人物「出包」,清楚違法就要負責,但台灣政治人物「不僅被起訴,有的都判刑入獄了,還不辭職。這種事情,在民主國家中,似乎並不多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木村彌生近來下台的新聞在日本掀起討論,矢板明夫也在臉書上發文表達看法。他在文中提到,日本選舉法律比較特殊,可以在報紙、電視打廣告,但網路廣告卻不行,「因為在網路上打廣告可以無限加碼,容易引起惡性競爭,最後讓比較有錢的人更容易當選。」儘管這條法律具有爭議性且可能不合時宜,「但是法律畢竟是法律。」
矢板明夫指出,木村彌生當時在網路投放的廣告其實並不多,一共只打了5天、花了14萬日圓,共37萬人次觀看,但是由木村彌生本人的信用卡支付費用,因此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認為,木村彌生的行為違反存在違反「公選法」的嫌疑,決定展開調查。而木村彌生也因為壓力,在上月26日宣布辭職,並向江東區區民道歉,稱「自己因為沒有法律知識,做了對不起區民的事情」。
矢板明夫續指,原以為事情會就此告一段落,但沒隔幾天又傳出,建議木村彌生買網路廣告的,竟然是法務副大臣柿澤未途,他也在31日召開記者會,承認有此事,更稱自己當時「未認識到違法性」,並宣布辭去法務副大臣職務。
矢板明夫表示,僅僅因為台幣3萬多塊的違法投放廣告,就導致日本兩個重要政治人物引咎辭職。「這反映出,日本社會對違法行為『眼裡不揉沙子』,所以政治人物也很清楚,自己應該擔負的責任,不敢戀棧。」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矢板明夫在文末表示,「台灣有很多政治人物,不僅被起訴,有的都判刑入獄了,還不辭職。這種事情,在民主國家中,似乎並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