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明揚國際大火,回顧事發當時,消防員向廠方要平面位置圖時,竟然還要現場印製,無奈還沒印完,工廠就發生大爆炸,造成上百人死傷,4名消防員更因此殉職。大家想問,網際網路時代,不是應該「一鍵」就叫出電子檔嗎?況且環境部也有成立化學雲平台,為何這次派不上用場?另外,到底要如何提升企業自主安全控管的意識?有專家學者認為保險機制完全可以協助有番大作為,也有人提出類似消防ESG的概念或分級標章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化學雲」還沒飄上天!只管毒化物、沒管全部化學品 為掌握毒物及化學物質流向及查核,環保署(現為環境部)早就在民國106至109年度編列8000多萬元用來建置「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服務平台」,也就是俗稱的「化學雲」,但沒想到這次明揚大火,大家想像的工廠化學品資訊或是工廠平面圖竟然無法立即從雲端上讀取出來?讓人匪夷所思。
為此,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台灣防災產業協會監事單信瑜揶揄「化學雲根本還沒飄上天」,雖然已經有了化學雲的平台,但是並沒有「真正建置完成」,且化學雲只管特殊毒化物,一般工廠根本不是它管的範圍。
單信瑜提到,即使沒有化學雲,照理講工廠在建置時,就該有建築執照平面圖,工廠消防安檢送件也會有相關資訊,有的都已經提交到地方政府機關了,甚至上傳電子檔,「但為什麼化學雲派不上用場?或是資訊無法數位化?」
消防資料沒數位化、更沒串接 專家:中央應帶頭撥經費讓地方做其實答案就是,政府並沒有把全台工廠建管與消防資料全部資訊化與串接。目前建築管理與消防管理是地方的責任,當地方經費不足或是不覺得資訊化一定得做時,就容易被忽略。單信瑜認為,應該要由中央帶頭,統一把經費發下去地方來做,並且統一規格,資訊串接起來才有意義,否則現在新北、高雄、屏東都做一部分「嘗試性」的、大家各做各的,並不是全面性通用。
若無法一下子把轄區幾萬家工廠資料都建立起來,至少可以先針對危險性比較高的工廠,訂出優先順序開始建置最基本的,如建築、消防、平面圖以及化學品數量與位置等數位資料,進度可能是今年200家、明年300家慢慢布局、逐一建置。如此一來,當公安事件發生後,警消就可以第一時間從雲端上調出資料進一步作研判與調度。
「台灣不是做不到,而是政府機關不想做而已」,單信瑜說這麼多年來中央不做,就是因為牽涉跨機關太複雜,且做了「業績看不到」,還不如花錢買消防車大家可以拍拍手、拍拍照,但最基本、重要的資料建置數位化卻沒人做。他說,美國從911之後才開始將建物相關資料數位化,台灣不能不做、更不能等,因為台灣這幾年工廠火災真的太多,殉職的消防人員也太多。
國內工廠安全控管落差大 有的晚上連警衛也沒有針對工廠資訊數位化的重要性,曾經擔任第一線火場指揮官的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主任邱晨瑋也表示認同,他坦言現在去現場大多時候都是拿一堆紙本平面圖,但平面圖沒有化學品的資訊數量,這樣很難進行現場判斷與評估。
他建議高風險工廠都應強制設置遠端監控系統,並結合圖資平面圖以及化學品數位資訊等,讓事故發生時,消防人員能夠立即調出雲端資訊並有足夠的資料可以判讀並做出決策。
邱晨瑋表示,其實國內科技大廠在智慧防災監控做得很好,但台灣中小企業非常多,即便在科學園區,各家的安全風險控管落差也很大,有的根本只靠警衛巡邏安全而已,更何況台灣還有8萬多家違章工廠,有些工廠晚上甚至連警衛也沒有,實在不是很合理。
主管機關+第三方保險機制 強制工廠提升安全能有大作為雖然現有《工輔法》來規範工廠,但邱晨瑋認為法規只是低標,政府確實在管理方面還有很多進步空間,企業自主防災意識更重要,只是如何提高企業自主防災成為大家關注焦點。
除加強「吹哨者」制度能增加企業主的警惕之心外,從第三方保險機制來控管也能有一番作為,邱晨瑋建議可由主管機關協調保險單位來管理,如企業投保時,不能一味用低價比價的方式得標,應該要有機制讓企業願意投資安全設備,保險業者也能適度給予優惠。
單信瑜同樣提到保險機制,就像車子定檢會看有沒有保強制險,若強制險到期沒有加保,車子定檢是不會過的,工廠也是一樣。當工廠安全機制很糟糕或是風險很高時,保險公司可能拒保,公司一旦被拒保,工廠就可能面臨停工的危機,換句話說,工廠得要改善安全才能投保,或提高保費讓工廠不得不重視工廠安全。
「如果不透過保險機制、不透過主管機關的嚴厲控管,純粹付諸企業的良心是違背人性的」!單信瑜認為保險機制完全可以充分發揮其社會安全機制,輔助政府主管機關控管企業自主防災的部分。
防未如實申報!經濟部修改申報時間與責任險 加碼不定期旺季檢查針對企業工廠設立與防災部分,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現行工廠設立登記前,會召集建管、環保、消防辦理開工檢查,實地查訪通過後,才核准設立工廠登記等事宜,因此並不是完全管不到安全與風險。惟這次明揚肇因於工廠營運後未如實申報使用化學品,因此經濟部將進行精進措施:
一、著手修改《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將現行第11條所規定由每半年1次提高至每季1次。
二、對使用危險品之工廠增加檢查頻率,尤其於旺季增加不定期檢查;另邀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工廠管理、勞檢、消防、建管)辦理聯合檢查。
三、著手修改《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將最低保險金額,原則提高一倍,例如每一個人身體傷亡為3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
透過政府控管與修法,以及利用保險機制,是偏向強制面的作為,那有沒有獎勵激勵企業的作法呢?
新興消防ESG概念或標章 學者兩派論述正反不一針對有人提出類似消防ESG概念或標章,邱晨瑋表示贊同,像是國內大型科技公司聯電、台積電在這方面多有著墨,可以告訴國外客戶「我有相關消防建置也符合永續精神,可以不用擔心產能。」但對中小企業來說,這部分的建置成本太高,他建議主管機關可以分級設立不同的標章,讓中小企業也有機會申請,如果申請到了,產發局也能撥獎助金激勵或是減少公司稅負來推動。
不過,單信瑜卻認為消防ESG沒有必要,因為企業做ESG本來就有ESG的準則,是國際共通的準則,其中跟消防安全有關的,大概是GRI 403職業安全衛生有觸及消防防災部分。「ESG本來就已經是強調公司治理和社會責任,連企業自主防災都做不好,就是公司治理做不好、沒有善盡企業責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心存僥倖的企業主連有具體罰則的法令,以及刑事、民事責任都不怕了,還會怕ESG?」單信瑜直言,本來就有《工輔法》,為什麼要捨法令,不去嚴格執法?主管機關可以調整修改管理的制度,而不是另外增設一個消防ESG畫蛇添足,到時候只是淪為作文比賽,「多做一篇消防作文要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