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告近日增訂「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將自今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最新方案的離峰時間將拉長到18小時,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到9元,與離峰費率相比,價差高達6到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可望強化尖峰用電管理。經濟部長王美花今(30)日受訪表示,新電價方案有利於工具機、機械業、鑄造業、鋼鐵業、紡織業等傳產做產程上的調整,約1.7萬戶業者家數可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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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既有電價計費方式,會依用電時間來訂定不同的費率,為因應再生能源發電,台電的電價計費時間帶中的「離峰時間」主要分成凌晨0到6時、中午11時到下午2時兩段。在經濟部、台電和受影響業者使用與討論的過程中發現,兩段離峰時間的切割不利於產業在人員調度或生產時程上的安排,故增訂「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改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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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電資料顯示,最新方案的離峰時間從9小時拉長到18小時,尖峰時間則縮短為6小時(下午3時30分到晚間9時30分);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到9元,與離峰費率相比,價差高達6到7元,可望透過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來強化尖峰用電管理。
王美花說明,此次調整適合可配合尖、離峰時間調整產程的產業,像是工具機、機械業、鑄造業、鋼鐵業、紡織業等傳產,粗估將有1.7萬高壓用戶受惠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