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0)進行民政部分業務質詢,市議員楊大鋐指出,社會局因應多方意見修正準公托起始價為一萬六千元,惟未經審議、參採各方意見就急著上路,導致其修正計畫公告不明確,有違程序正義,並且創造收費錯亂,侵犯機構調費基準。社會局長廖靜芝表示,台中市公共托嬰中心收費10年來未曾調整;因應物價上漲和準公托人員薪資調高,社會局經審慎研議,今年7月起合理調整準公托收費起始價每月至1萬6,000元;同時,加碼補助送托家長每月1,400元,育兒負擔仍是六都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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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鋐說,今年五月平價托育費用起始價格是否廢止還是調整?當時炒得沸沸揚揚,當時社會局局長在議會答詢時表示「不會廢止起始價,但因應物價指數上漲可以研議是否調高。」
其後,6月時台中市政府托育服務管理委員會召開今年第一次會議,會中也有委員提案討論,是否廢止台中市準公托收費起始價格,當時社會局也回覆將審慎研議調整本市準公托收費起始價事宜;惟社會局卻於今年9月6日逕自對外公告起始價格調整為一萬六千元。
楊大鋐質疑,該修正計畫僅修正準公托每月平均收費起始價格為新台幣一萬六千元,並未有進一步說明從何時開始起算新制。社會局是否表示從今年9月6日起,收費未達一萬六千元的園所都可以一萬六千元進行收費?社會局局長廖靜芝回答,不會讓他們今年就開始收一萬六千元,因為今年已經有調費的準公托就不可以調。
楊大鋐表示,社會局十月初才剛召開112年度準公托個案調費審議會議,完成審議113年收費調整,其中有15家今年月收費低於一萬六千元的準公托,社會局仍以其今年度收費金額作為計算基準。
他也批評,社會局修正公告的文字表達不明確,解讀上容易讓人認為「自112年9月6日修正公告後可直接實施起始價。」顯然社會局的說法與自己的公告自相矛盾,創造收費錯亂,侵犯機構調費基準。而未經審議、未參考各方意見的顢頇行政作為,也嚴重侵犯家長權益。
社會局長廖靜芝表示,物價逐年上升,加上中央規定今年起準公托人員薪資依年資應提高至3萬至3萬6,000元以上,市府10年前訂定的收費起始價格,已不足以因應托嬰中心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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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衡成本及家長負擔雙重考量下,社會局調升準公托收費起始價2000元,目前有22家、約16%的準公托提出申請。為避免造成家長負擔,若準公托申請調整收費起始價,今年將不得再提出個案審議調費。
社會局說,調整後,台中市準公托平均收費為1萬7,095元,為減少對育兒家庭的衝擊,市府加碼補助送托家長每個月1,400元,再扣掉托育補助8500元,等於家長每月平均負擔7,195元,依然維持六都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