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華盛頓19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前總統川普以具豁免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他因試圖扭轉2020年總統大選敗選結果而面臨的刑事指控,聯邦檢察官今天表示他不享有豁免權,反對他企圖撤銷此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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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華府檢察官在法院文件中表示:「沒有任何憲法條款或過去的實例能支持給予前總統絕對的刑事起訴豁免權。」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的團隊在向承審本案的法官所提出長達54頁的動議中寫道:「在這個國家,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就連總統也不例外。」
爭取明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呼聲最高的川普在法律文件中聲稱,他對於自己2017年到2021年總統任內所做的一切具有全面的刑事指控豁免權。
史密斯今年8月指控川普企圖干預2020年大選計票和阻止選舉結果認證,涉犯4項聯邦重罪。川普在這場選戰中敗給民主黨籍現任總統拜登。
川普的律師在本月5日提出的法院文件中表示,川普不能因為為了確保「選舉廉正性」而遭起訴,因為這是「他身為總統的官方職責核心」。
據法新社報導,史密斯辦公室的檢察官反駁這個論點,呼籲承審本案的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楚坎(Tanya Chutkan)駁回川普的請求。
他們表示:「這會讓一位收受賄賂,好為家庭成員換取有利可圖政府合約的總統,或是一位販售核武機密給外國對手的總統,享有免遭刑事起訴的絕對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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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察人士認為,川普援引總統豁免權辯護的勝算不大,但此舉有可能導致審判延後展開,因為這項論點最終可能會一路往上到保守派主導的最高法院。
本案是77歲的川普尋求重掌白宮大權之際所面臨的4項刑事起訴之一。(譯者:李佩珊/核稿:盧映孜)11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