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注意,如果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若還肇事,最高可處3萬2000元以下罰鍰,也提醒車主,若有搬遷,要記得主動通知產險公司變更車主地址,以利續保事宜。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75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未投保肇事者,處9000元以上3萬2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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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所表示,如接獲舉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請記得於應到案日期前繳納,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線上查詢及轉帳繳納,如逾期仍未繳納者,除依逾期時間,車種加重處罰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另該所提醒車主,若有求學、工作、搬家等情事,為免漏收續保通知,請主動通知產險公司辦理車主地址變更,以利後續投保事宜,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