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9)日核定「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執行時間為今年起至2026年,將在4年投入4116億元,共計126項工作項目,其中78項屬持續推動性質,48項則是新增調適工作項目,規劃著手七面向,環境部將與各部會每年檢討公開執行成果報告,並滾動修正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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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表示,受到全球暖化影響,各地極端天氣發生頻率持續增加。2023年全球溫度為工業革命以來最高,根據中央氣象署觀測資料顯示,台灣近50年及近30年年均溫呈現增溫加速趨勢,1961年至2020年間少雨年發生次數明顯比1960年以前增加,另近年來暴雨強度與頻率也呈現增加趨勢。
環境部指出,為降低氣候變遷衝擊,行政院於本月4日核定「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2023至2026年)」,從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海岸及海洋、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健康與能力建構等領域著手,由各主政部會依核定內容推動,以確保民眾生命安全與維護國家永續發展。
環境部說,為健全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環境部於去年邀集16個部會共同檢視歷年調適工作執行情形,並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資訊,提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本計畫以《氣候變遷因應法》調適專章條文為依據,在設定固定暖化情境下,建立調適推動架構及跨域整合平台,藉此強化跨部會協調合作,並將「以自然為本」精神融入各工作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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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說明,行動計畫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共計126項工作項目,其中78項屬持續推動性質,48項則是新增調適工作項目,主要是針對易受衝擊領域,規劃「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確保國土安全、強化整合管理」、「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強化醫療衛生及防疫系統、提升健康風險管理」等七個面向,藉此提升環境調適能力、強化脆弱族群調適韌性、城鄉地區導入多元調適策略及強化水資源系統管理等。環境部將與各部會每年檢討公開執行成果報告,並滾動修正行動計畫。
環境部指出,氣候變遷是跨國際、跨領域、跨部門的議題,必須是政府與國民共同關注、長期投入,以「全球思考,在地行動」之方式,才能激發更多創意與能量,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合作提升台灣社會整體調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