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蔡姓法官去年約女法官上山吃土雞,用餐後將車開到產業道路,對女法官性騷擾。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蔡男的行為已無法使社會大眾信任其仍具備適於擔任法官之品行及素養,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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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6月出現一篇署名「妳不孤單」的貼文,指去年11月15日中午,人稱「蔡董」的審判長假藉關心工作,載剛分手不久的年輕女法官至陽明山用餐,之後開進窄巷藉故停車,對女法官「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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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啟動性平調查機制,經調查後,認定蔡姓法官性騷擾「成立」,送請法評會。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蔡男的行為情節重大,且缺乏職司平亭曲直之審判者應具備之自省能力,嚴重損害法官之身分與職位尊嚴,已無法使社會大眾信任其仍具備適於擔任法官之品行及素養,而得以忠實履踐司法給付,足以動搖人民對司法功能實現之期待與信賴,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以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