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間,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被控涉嫌以現金賄賂9名里長候選人,幫助時任國民黨發言人林杏兒當選台北市議員,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訴蕭景田等11人,並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士林地院一審認定其證據不足,駁回告訴。檢方上訴二審,本月11日,高院認為檢方上訴遲延1天,駁回上訴,林杏兒當選有效,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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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遭控涉嫌於競選期間,為林杏兒向士林、北投區里長候選人賄選,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去年12月間,檢方同步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為林杏兒並無知悉、並授意蕭景田行賄,認定檢方舉證不足,駁回告訴。
檢方提出上訴,今年10月初高院二審,高院認為檢方遲誤上訴期間1天,判決駁回,林杏兒確定當選台北市議員。對此,士檢表示,將待收判、了解理由後,再行適當回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