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涉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共計46萬30元,日前遭北檢依涉犯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1)日下午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下午同樣搭計程車抵達法院,手抱一盒紙箱走進法院,面對記者提問以及法院外抗議的民眾,她沒有多做回應。這也是最近1個月來,高虹安為了不同的案件,第3次到北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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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已先分2批傳喚同案遭起訴的4名助理,首批前行政助理黃惠玟、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出庭時,3人口徑一致全都認罪,其中,黃惠玟被控與高虹安「謀議」,她辯稱,她只是員工,沒有權定權,都由高虹安決定。
至於前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被法官排在第二輪,王郁文上週出庭時強調,她有工作也有加班,合法受領薪資及加班費,她有權決定要不要捐零用金,她捐出來的部分如何使用,她可以自行決定,高虹安無權決定,否認犯罪。
為了解高虹安本人的想法,法官訂11日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偵查中委任的3名律師陳宗豪、陳建良、王世華將繼續替她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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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高虹安在台北地院目前共有3件正輪番審理,包含今天審理的助理費涉貪案,另有筆名「翁瑞達」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高虹安涉嫌誣告案,以及資策會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案,3起訴訟都因去年高虹安代表民眾黨參選新竹市長而起。
其中,貪汙案對高虹安的政治生涯最具影響,依地制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貪,一審有罪,即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