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大慕影藝共同出品的戲劇作品《人選之人—造浪者》於今年4月28日在Netflix上線,據雙方規劃,原先預定由公視在10月28日接檔播出,但劇中演員賴佩霞宣布投入本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否如期播放惹議。立委黃國書今(4)日質疑,選前播放恐違反《公視法》不得進行政治宣傳的法條,呼籲公視、文化部說明清楚。文化部長史哲回應,已責成公視趕快做出決定,讓社會大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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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選之人—造浪者》於今年4月28日於Netflix上線,原先預定於平台上架半年後,由公視於10月28日接檔播出,首波宣傳也於8月28日啟動。
公視9月15日召開第7屆第18次董事會,有關《人選之人》劇中演員賴佩霞宣布投入本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視是否仍照原定電視頻道排播等相關議題,聽取董事及監察人意見。
部分董事認為應該考量台灣電視觀眾收看的權益,且該劇是於2021年10月15日開拍,製作時間點遠早於賴佩霞宣布投入參選,並無為特定候選人量身打造意味。他們強調,相關法律並未明文限制公共電視不能播出此類戲劇,公視無須對探討政治、社會議題的戲劇過於自我設限。
也有董事表示,部分觀眾針對劇中人物背景、角色設定,與目前現實政治氛圍頗為接近,可能會有一定程度正反面聯想,並影響民意風向。非新聞性節目對社會的影響可能更大,更難測,公視必須考量播出此劇所可能產生的影響,慎重以對有其必要性。
公視9月22日舉辦《人選之人》是否如期播出意見交流會,支持者認為公視有獨立性,且公視的觀眾有基礎媒體釋讀水準;反對者則認為不能低估選民智慧,但也不要高估政治狂熱者。對於是否播出,公視至今仍未有結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文化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黃國書質詢時提到,影劇在公視播放,若有演員登記參選副總統,是否違反《公視法》第36條第7款「不得為任何政黨或宗教團體作政治或宗教之宣傳」?未來播放期間,若戲劇中有出現副總統參選人,是否會違反法條,想了解文化部立場。
史哲回應,《公視法》是母法,公視應當遵守,且公視反應也相當會,一開始就提交董事會討論,也責成公視營運團隊必須提出方案,公視也辦了意見交流會,進行一定的社會溝通,衡量遵循母法、尊重公視營運主體性,文化部這邊也是希望責成公視趕快做決定,讓社會大眾了解。
黃國書表示,該起事件將影響未來相關影視要在公視播出,面對這樣的問題時,可能很多題材會受限或受影響,因此不管最後認定結果如何,都呼籲公視、文化部要把方案及立場說明清楚,未來製作節目才能有所依循。
史哲說,台灣創作自由是最大的資產,希望所有考量都能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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