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9)日起一連3天中秋連假,再加上10月7日起的國慶4天連假,究竟勞工碰上國定假日、彈性放假出勤的工資該如何計算?補班日、彈性放假日前後到(離)職能不能放假、薪水又要怎麼算?《NOWnews今日新聞》一次算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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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中秋節、10月10日國慶日出勤加發一天工資、領雙倍薪中秋節、國慶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工資照付,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另行休假日期,若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應加發1日工資。
部分工時勞工若中秋節、國慶日當天是原本已排定出勤的工作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工資照付,若當天原本未排班出勤,雇主不需給付工資。倘部分工時勞工中秋節、國慶日當天依雇主要求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9月30日、10月7日、10月9日出勤給「休息日加班費」
9月30日、10月7日為週六,約定為勞工「休息日」,採「休息日加班費」算法,另外,今年雙十國慶在星期二,事業單位若想跟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致,形成連放4天假期者,事業單位應需經企業工會同意或無工會經勞資會議同意,比照112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後,始得將9月23日原休息日與10月9日原工作日對調。
調整後的9月23日已成為「正常工作日」、10月9日已調整為「休息日」,雇主若事後再有需要勞工於10月9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費算法: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假設一名勞工月薪為3萬6000元,推算平日時薪為150元,以出勤8小時為例,工資為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10月1日、10月8日「例假日」
10月1日、10月8日為週日,約定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能讓勞工在例假日出勤上班。
補班日、彈性放假日前後到(離)職,薪水怎麼算?
1、若該公司依照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已合法申請「變形工時」:
公司已將原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那勞工在調整後的休息日(10月9日)前離職,已「補行上班日」(9月23日)仍為工作日,該日工資無須以加班費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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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工於「補行上班日」(9月23日)後才到職,該勞工亦配合事業單位於調整後的休息日(10月9日)「放假」。
2、若該公司未實施「變形工時」,依法休息日上班應給付加班費:
若公司並未實施「變形工時」,屬於與員工固定約定週一至週五出勤,週六、日休假,若在9月23日補行上班就屬於休息日加班,需依法用「休息日加班費率」發給加班費;10月9日為週二則是正常上班、無須以加班費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