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吳旻翰揪朋友在一場債務糾紛談判中,將對方蔡姓男子痛毆一頓,被台中市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方帶回偵辦,受傷的蔡男張姓朋友前來派出所關切時,卻在所派出所外也遭到吳旻翰朋友圍毆,狼狽地逃進派出所求救;警方將吳旻翰等6名「暴力男」移送法辦,台中地院依妨害秩序罪將吳男等6人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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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男子吳旻翰與蔡氶承翰有債務糾紛,去(111)年2月18日凌晨4時許,雙方約在台中市西區精誠路「十八梯麻辣鍋」門口談判,單獨赴約的蔡承翰遭對方吳旻翰及鍾正飛、許中豪徒手痛毆,受有頭部、臉部、膝蓋、右手肘擦挫傷,轄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方據報趕往逮捕吳男等人並帶回派出所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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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旻翰的朋友劉彥、吳承恩、張宜哲等數人,得知吳旻翰因案遭帶至派出所,遂到場關心,在派出所外看見對方蔡承翰之友人張妤庭駕車到場關切,劉彥、吳承恩、張宜哲等人趨前叫囂要求張妤庭下車,吳承恩拍落張妤庭持用之手機而與張妤庭發生口角爭執,張宜哲及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2人圍住張妤庭,劉彥出手拉扯張妤庭,吳承恩掌摑張妤庭,張宜哲見張妤庭欲逃離現場,將張妤庭壓制在地,致張妤庭左腳踝、右手肘擦傷、右耳紅腫等傷害,於掙脫後狼狽地逃進派出所求救。
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台中地院依「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將吳旻翰、鍾正飛、許中豪、張宜哲、劉彥、吳承恩各判處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