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至111年間,計有4萬人曾因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住院,部分病患甚至無法返回工作崗位、需依賴輪椅代步。健保署今(26)日公布放寬治療對應病徵所需的血栓溶解劑藥物與相關處置費給付條件,原限定在「3小時內」,10月1日起將延長至「4.5小時內」,預估每年有1600人受惠,預算約6900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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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腦中風類型主要可分為三種,包含缺血性(腦梗塞、腦缺血)中風、出血性(腦出血)中風及暫時性腦缺血發作,其中缺血性中風為腦血管本身病變造成血管狹窄,或因心臟或其他部位血管內之血栓,進而形成腦血管栓塞,導致腦組織壞死和功能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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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後的患者部分會因為功能損傷,無法回復原有工作或需輪椅代步,嚴重者終生臥床需他人照護,造成病人與家屬極大的經濟負擔及照護壓力,倘若在腦中風初期及早介入治療,可大幅改善預後,減少病人失能造成的家庭壓力及增進渠等回歸社會機會。
因此,為把握腦部再灌流之黃金時間,改善病人預後,台灣腦中風學會參考國際時政與臨床指引資訊,提出放寬給付需求,健保署經討論修訂「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由「3小時內」注射延長至「4.5小時內」注射,並自112年10月1日生效,有效降低死亡率及失能程度,促進身體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