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駕駛人要注意了,今年交通新法上路,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並且已經正式生效實施,其中新法規定,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汽車駕駛人不與禮讓,最高可開罰6000元;而且肇事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也是,沒有禮讓行人將會面臨罰則、荷包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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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府一直以來致力於打造更完善的行人空間,隨著新法上路,除了加強宣導與取締之外,也不斷落實營造更好的行人空間,也因此,基隆市政府特別提醒民眾要謹遵四大原則,其中包含「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及標線,車輛應停車,確認無人車再通過」,路口有行人穿越,汽機車也務必「停車」讓行人先行。另外,因為不少駕駛人,不論汽車還是機車,會以滑行的方式來停等行人經過,對此,基隆市府強調,請駕駛人務必遵循,暫停等同於完全停止,務必要將車輛完全停止下來。
而針對熱門的肇事路段,以及重點安全宣導,基隆市府也提醒民眾,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無號誌的交岔路口,以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都應該減速慢行,以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另外,除了駕駛人要好好守規矩,行人也有維護交通安全的責任,基隆市府也提醒民眾「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務必要記得走行人穿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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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擺脫台灣是「行人地獄」的稱號,中央政府與各縣市地方政府都在積極宣導,禮讓行人成為汽、機車駕駛必須養成的好習慣,行人在駕駛禮讓的同時,也應該落實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兩方多些小心注意,不僅能降低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也能避免誤觸法規讓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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