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權孤兒2/大台北華城用水糾紛重演 住戶活在「被斷水」恐懼下

▲碧澄三期社區居民10個多月來活在「被斷水」恐懼下,擔憂大台北華城用水糾紛重演,在外牆掛紅布條「還我水權」安靜抗議。(圖/魏一正提供)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2023-09-22 05:12:00
「永遠不知什麼時候(水池設備)又會突然壞了!」碧澄三住戶說,他們從入住後,一直活在不知何時又會「被斷水」的恐懼中。深怕大台北華城用水糾紛重演,管委會陸續向新北市議員、工務局、水利局、消保官、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水利署,甚至向監察院陳情,但公部門都認為這是住戶與建商間的消費糾紛,無奈在外牆掛起紅布條「安靜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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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地區的指標豪宅別墅區「大台北華城」,有不少社區別墅群,2019年5月曾爆發用水糾紛,供應社區水源的加壓站無預警遭人上鎖關閉,導致秀岡山莊一期、陽光特區及康橋學校1100多名居民與2000名師生無水可用、無法上課。據悉,當時康橋估被索2000多萬權利金、每月再付300多萬使用費,才能解鎖水池,恢復用水。

▲經過華城路的大台北華城社區崗哨後方不遠處,就是爆發水權爭議的碧澄三期社區,離捷運新店站車程僅約5分鐘。(圖/記者徐銘穗攝)
用水該是基本人權 「為何還要自己爭取」

「用水是人的基本權利!」但如今華城路上又再度上演水權糾紛。碧澄三管委會監委陳佳妏指出,秀岡山莊海拔400多公尺,當初爆發用水糾紛後,政府修改《水利法》,新增第61-1條「加壓受水設備」等相關產權規範,而碧澄距新店捷運站僅1.45公里,海拔高度僅90公尺的新社區,竟是非自來水管線到達區域。

陳佳妏說,社區用水是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的水,因門牌地址在新店區,他們找新北議員陳情,議員只管得到新北市府相關單位,但他們不是台北市選民,沒有立場找北市議員陳情,甚至向監察院千字文陳情,控訴「用水無人權」。她嘆說:「我們好像三不管的孤兒!不理解為何用水的基本人權,我們還要自己爭取。」

碧澄三管委會主委高培善難掩怒氣地說:「開發計畫你在審的、建照你在審的、使照也你在審的!建照、使照發下來時,其實政府就有在後面註記了,既然都已經告訴建商要做(水池產權移轉)了,那建商沒做,為什麼政府可以甩鍋!」質疑公部門沒做好把關,害他們得承擔苦果。

針對管委會質疑核發使照未把關,新北市府回函說明,表示「社區給水設備等非屬核發使用執照應審查項目」。但陳佳妏主張,依行政院1080411及水利署1080807的會議記錄,其實就已經要求使用執照的核發,必須將自來水設備接管納為必要條件,「也就是說,自來水設備沒有水處接管,根本就不能核發使用執照」。

▲新北市府回函說明,「社區給水設備等非屬核發使用執照應審查項目」。(圖/翻攝畫面)
新北工務局:水池產權轉移與否 非使照審查範圍

針對上述指控,新北市工務局說明,早期如大台北華城設有水池產權爭議,山坡(高)地社區水池產權都在建商手上,易衍生相關湧水糾紛,因此高地社區在核發使照時,才會加註「高地供水區接用自來水,相關加壓設備、蓄水池等公設要在買賣契約中載明及產權移轉交代事項」,是為確保使用者需求而做的提醒,但水池產權轉移與否,並非是使照核發的審查範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也回應,本案案址屬本處水壓無法正常供水之處所,為依規定須自設加壓受水設備之高地社區,本案開發時之供水計畫申請,本處均已依規定審查並善盡函知開發單位需配合事宜,目前住戶與開發商之爭議則屬私權紛爭。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回應,碧澄三屬本處水壓無法正常供水之處所。(圖/翻攝碧澄 三期 Gramercy臉書)
對此,消基會董事兼房屋委員會委員律師張欣民直言,建商蓋房子得負起「三通」之責,通水、通電與通氣,所有功能都應該要完備。在消費者質疑公部門未盡把關之責部分,他認為對消費者而言,建照、使照都拿到了,當然會認為是已經通過公務機關認可,沒有相關問題與爭議。

張欣民強調,此案實務上少見,若消費者質疑公部門有行政疏失,造成他們權益受損,或可提出相對應之行政訴訟,捍衛自身權益,「對消費者來講值得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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