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勞動部擬具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並列出10項得參採指標,將「10+1」多元指標入法;另一個重大變革是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由專家、學者、經濟、勞動部門人員組成研究小組,參考相關指標,做出最低工資調整建議,讓勞資雙方能聚焦討論,減少各自「喊價」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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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最低工資審議機制,勞動部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由勞動部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成員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藉由社會對話機制,擬定具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審議會應於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以確保最低工資的調整時程。
過去我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雖然也是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但主要還是看勞資雙方協商狀況而定;對於基本工資調幅,審議會多年來的默契為「CPI足額反映,經濟成長率勞資共享」,今年則罕見加入「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做為參採指標,並沒有明確訂定參採指標。
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就表示,《最低工資法》草案一直卡在行政院審查,送不出行政院,最大的原因就是勞資雙方對參採指標沒共識。
而行政院今天通過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經社指標入法,並從現行基本工資審議經驗,將各界最具共識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等10項列為「得」參採指標。
勞動部表示,經查世界各主要國家均未就最低工資之審議以法律訂定計算公式,《最低工資法》草案雖亦未訂定公式,惟考量最低工資之調整,旨在提高勞工及其家庭生活之水準,與勞工必需購買力息息相關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應為主要考量調整幅度的因素。
另為求周延,並使審議會能充分衡酌整體經濟社會情勢,再明定審議最低工資並得參採的資料,其中「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諸
如經濟成長率、出口總值或景氣燈號等,「最低生活費」是指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公告的金額。
另一項重大的機制是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小組成員包括學者專家6人,中央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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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小組應於每年4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的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30天前,就「10+1」審議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審議參考,俾利聚焦討論。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日前提到,《最低工資法》草案中最大變革就是有研究小組,將提出最低工資的建議調整方案,讓勞資雙方可以聚焦討論,不會再像現在有勞資雙方各自「喊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