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長陳吉仲今(19)日上午赴民進黨立院黨團進行報告,同行官員也包括食藥署長吳秀梅等。吳秀梅於會後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電訪指出,今天的會議主要是針對現行管理狀況、後市場稽查措施進行說明,並未討論到未來加強管理措施議題。不過近期有民眾對於盒蛋於法並為強制標示製造、有效日期等資訊存在疑慮一事,吳秀梅說,後續有想法都可以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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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農公司在處理巴西進口雞蛋時,誤將進口雞蛋比照國產蛋方式計算到期日,引發軒然大波,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日前解釋,「洗選」為初級加工,並未改變蛋品的性質,所以要遵守原進口國的保存期限,且不得比原廠規範長。
至於國產蛋方面,林金富說,「國產蛋」會讓洗選場以「洗選日期」為「製造日期」,往後「加1個月」,但如果從《食安法》角度來說,散裝國產蛋、進口蛋都沒有強制要標示有效期限,但國內業者通常都會加以標示,且他也提醒,廠商若有標示,就要與事實相符,否則會產生「標示不實」的問題。
不過,有民眾擔憂,《食安法》不要求盒蛋標示製造日期、有效日期等資訊,恐讓民眾購買時無所適從、不知道哪些蛋品是安全可信的,甚至連架上蛋品放了多久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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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吳秀梅今赴民進黨立院黨團進行報告後指出,食藥署對於散裝食品有許多相關規範,讓業者在許可範圍內「自願標示」,而已現行狀況來說,廠商考量民眾想要知道相關資訊,也大多已經自發的標示製造日期、有效日期等資訊。
吳秀梅表示,廠商也明白,如果盒蛋沒有相關標示,民眾不了解相關資訊、存在疑慮,就不一定會購買相關產品,因此現行多已經主動標示,若要在《食安法》中強制規範特定散裝食品的日期標示,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劃,但大家有想法都可以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