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士酒駕自撞丟飯碗 提行政救濟喊「沒傷到人」仍遭駁

▲北高行認為,軍方處分沒有違誤(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2023-09-11 10:02:37
陸軍金防部陳姓上士去年返台休假期間,酒駕自撞護欄,遭金防部核定停職並停止任用5年,陳認為他沒有造成其他人傷亡,卻被軍方加重處分,違反比例原則,且軍方也未給他陳述機會等程序不合法,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沒有違誤,判陳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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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男原是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所屬烈嶼守備大隊守備大隊上士。2022年6月10日凌晨2時許,陳酒後駕車自撞路邊護欄,經民眾報警送醫,測得呼氣酒測值達0.92毫克;金防部開會評議後,最終決議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陳提訴訟被駁後,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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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行認為,陳服役超過15年,明知部隊三申五令宣導禁止酒駕,但身為士官領導幹部,卻知法犯法,嚴重影響部隊軍風紀;金防部懲罰評議會開會通知、處分送達通知合法,組成也合法,並給予陳相當時間陳述意見,認為軍方沒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判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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