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老家被質疑是違建一事,賴清德今(7)日出席活動時主動向外界釋疑。他強調,老家是在北部區域計劃進行建築管制前就存在,所以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此外,新北市府曾在100年修訂合法核發合法房子要點,而老家也是在那之前修建,基本上也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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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今出席「2023年台灣國際宗教自由峰會(TIRF)」開幕典禮後,面對媒體詢問萬里老家違建問題,主動向外界說明。
賴清德表示,他們家是礦工的工寮,在北部區域計劃進行建築管制、民國70年以前就存在,那個老房子是他出生長大的地方,在民國60年左右拿到門牌號;他解釋,北部區域計劃施行對建築管制開始日期是民國70年2月份,換句話說,那個房子的存在,是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也沒有所謂違不違建的問題」。
賴清德接續說,新北市府曾在100年修訂合法核發合法房子要點,而老房子年久失修會漏雨,因此在民國92年至93年之間,他媽媽和兄弟就把它修建,「基本上應該也沒有違反新北市府相關規定,我們願意尊重新北市府調查,如果有需要配合改進、我們都會配合,不過這兩個時間點,都很清楚」。
媒體詢問,是否能證明房子民國70年前就存在?賴清德回應,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且新北市政府也能去調航照圖,民國70年以前房子就存在,「新北市府給我家『84號』的門牌號碼,是在民國60年左右,是在北部區域計劃開始實施的日期、民國70年左右之前就存在,門牌號碼的存在就是證明」。
賴清德提到,新北市府有資料,能看發門牌號碼日期是否在區域計畫開始實施民國70年2月份前,「新北市府可以做這些事情,就能釐清社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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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強調,若有需要配合,包含各種提供資料或進行什麼樣的程序,「我們都願意」,但基本上當時是挖煤礦時代、那排都是工寮,「我們那邊住的人都是工寮,並不是大家所想像這個的情況」、「從兩個時間點去看,可知道我們家有沒有合法、有沒有違章,很清楚了」。
對於賴清德老家被指違建一事,新北市政府昨回應,從認定為違建到既存違建、排拆不裁罰,最後確認可能建物年代久遠,仍未實施建管,因此,若提證明可申請認定合法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