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被控,涉嫌透過「白手套」前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收受廠商賄賂外,廠商還花百萬元供張之明包養女藝術家黃姓女子,總計張之明在前瞻的82項「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及營建署的2件標案中,獲得不法利益共7567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28)日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營建署課長詹加欣,和業者陳登來4人,其中張之明遭具體求刑25年;另江姓業者、莊姓業者2人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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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7年起推動「前瞻計畫」,前瞻項目中的「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及內政部自2021年起推動的「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均由營建署採競爭型補助方式審議。
申請補助流程為,營建署發文公告各縣市政府與公所前來申請,收到申請案後,先轉予該署的道路工程組內各縣市負責承辦人員審查文件,若文件齊備即納入審議案件,道路工程組即針對審議案件簽報開會通知單。經該署公共工程組組長兼辦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該署道北隊副隊長兼辦道路工程組課長詹加欣審核後,邀集12、13名評審委員審議,若案件獲過半數委員支持,即送內政部通報,由部長形式上審核,同意後即可獲得前瞻補助。
檢調查出,張之明身為補助案審議會議之副召集人,另為會議之當然評審委員;陳登來為提高審核通過率,2017年間找上「白手套」張騰龍向張之明轉達行賄意願。
陳登來在屏東、澎湖、雲林、南投、嘉義、彰化各地所提案的73項提升道路品質計畫,順利審查通過,核定的補助為34億餘元,陳接著依各計畫核定補助金額約1-3%不等比例,共6452萬元陸續行賄張騰龍、張之明,貪汙款用以投資養殖事業即大海企業社、購買賓士等,另支付139萬5000元給張之明包養的黃姓女藝術家。
2021年底至2022年3、4月間,張之明、張騰龍一起投資的大海企業社,因有擴建黑蜆養殖基地需求,要求陳登來支付興建台東市二廠的工程款,該工程款可用於折抵後續申請補助案,陳因此借用欣闊公司名義與工程包商簽約,將1000萬元交予欣闊公司用以支付工程款。
檢調另查出,營建署2020年4月公告招標「市區道路BIM應用探討案」,後由台科大得標。與台科大合作的江姓廠商深知若能與張之名維繫好關係,對他的BIM設計軟體業務必有幫助,因此以每2至3週1次之頻率,宴請張之名、詹加欣,以利日後合作。
2022年3月間,道路工程組辦理「市區道路BIM應用推廣案」採購案、同年7月間,辦理「市區道路碰撞構圖研究管理計畫」採購案期間,江持續邀約張、詹2人宴飲,張之明接受49次招待共16萬1479元、詹加欣接受36次招待共8萬4182元。
檢方發現,張之明於2021年11月認識黃姓女藝術家後,雙方隨即交往並多次發生親密關係,張還因此向江姓廠商索討81萬6000元,來幫黃女買車、支付生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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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莊姓廠商因對施作公共工程道路的設計經驗不足,為向張之明請求協助,自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間,陸續招待張之明宴飲、歡唱及女陪侍與飯店住宿、性服務等,並將嘉義、台南共9件請託案,請求張之明技術指導,並讓莊姓廠商順利通過審查,總計收受17萬2756元。
法務部廉政署因辦案需要,向營建署函調資料,但張之明擔心涉貪行為恐被發現,於2022年8月30日將廉政署函調的秘密文件翻攝傳送給張騰龍,涉犯洩漏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