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一家知名湯品業者因販售桃膠湯,遭民眾檢舉,因桃膠屬於中藥材,不屬於中醫藥司規範的「藥食兩用」名單上,須領有中藥販賣業藥商執照才可販售,恐面臨 6 萬元罰則,讓業者喊冤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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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師賴香君指出,衛福部中醫藥司過去幾年都會陸續針對哪些中藥材可以被列為食藥兩用的名單,進行討論與規範,過去在 102 年 6 月公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高達 216 種。
而今 107 年公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卻僅縮減成 37 種,但無論是哪一項公告,桃膠都不在榜上,意旨只有中藥販賣業藥商執照才行販售,一般食品小吃業者則無法,但很多民眾不知道。
但因為食品與藥材大幅縮減,引起民眾反彈,根據最新的 111 年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修改,將中藥材數個等級,賴香君建議,民眾可先查詢,若列為「可食用者」,就代表可以在菜市場買,而「未確定療效」只能中藥店買。
桃膠是中藥材又稱為平民燕窩?
而這次事件源頭桃膠,又稱為「平民燕窩」,根據記載具有養顏美容的功效,很受女性的青睞,但其實桃膠是源自於桃樹的樹皮中分泌出的樹脂,在空氣中凝結後,就會形成一顆顆外表剔透、像琥珀般的色調。
一般常見的方法是將乾燥的桃膠泡水發大,並且準備桂園、紅棗、銀耳、百合、皂角米、雪燕等養顏美容、富含植物膠質的食材一同燉煮,能夠生津止渴、舒緩喉嚨、幫助排便。
然而中醫師也要提醒,桃膠可以促進腸胃蠕動、活血化瘀,對於腸胃不好、虛寒體質的人或者正值月經、出血的人並不適合吃太多。
為何桃膠不能被當食品看?
根據中醫藥司 107 年公告名列出「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列表中,其中 37 項為百合、荷葉、銀耳(白木耳)、山藥、生薑、昆布、薤、馬齒莧、蒜(小蒜)、海藻、小茴香(子)、八角茴香(大茴香)、羅勒、龍眼肉、枸杞子、烏梅、大棗 ( 紅棗,黑棗)、山楂、秦椒 (花椒)、胡椒 、芡實、淡豆豉、蓮子、赤小豆、薏苡仁、牡蠣殼、菊花、黃精、薄荷、絞股藍 (七葉膽)、石斛 、陳皮、肉豆蔻、草荳蔻、砂仁、人參花。
賴香君指出,桃膠沒有明列在範圍的就需要當心列屬於中藥材的一種,以中醫立場如果藥理上未被確認,但民眾會亂吃、亂買,恐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才需要格外把關。
植物部位的藥性及限制不同
然而,對於中藥材、食材的品項百百種,很多民眾搞不清楚為何明明同一種植物的根莖葉等不同部位,卻有時候看到中藥行和菜市場都買的到?賴香君表示,中藥材對於同植物的不同的部位都有特別的規範。
例如人參的莖是屬於中藥材,但是人參的花葉根卻可以當食材。而枸杞子的果實被列為是食物,但是枸杞的葉子根莖則列屬於中藥材,要有中藥商證才可以販售,一直到 111 年才開放成食材,需要特別注意。
醫師最後呼籲,使用中藥品希望有中醫師評估,若民眾透過食品原料查詢平台,僅針對「自己買來亂吃可能會有問題」的品項盡可能的管控,但就算是屬於食品類的品項,也不代表一直吃就完全安全。
文/謝承恩 圖/巫俊郡
1.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
2.資料來源:衛福部中醫藥司「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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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轉載自《Heho健康》,原文為: 桃膠為何是中藥,不是食品?中醫解析「藥食兩用」販賣部位與禁忌,用 1 工具就能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