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21歲魏姓女子,23日酒後駕駛奧迪上路,上午7時許行經府平路時,撞擊58歲的孫姓婦人,導致她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搶救後情況仍不樂觀,最終家屬選擇拔管;豈料,魏女闖下大禍後,不但沒深刻反省,反而在車禍現場發IG,拍著愛車後狂飆三字經、嗆「沒關係啊」,反而關心車比關心傷者多,引起社會氣憤,雖她在24日晚間,在臉書上PO文道歉,但網友仍不領情,反批她道歉文通篇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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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女在臉書上表示,她酒駕是錯誤的示範,也直接毀了一個家庭,「我多麼希望走的人是我,現在難過的就不是婦人的家屬」、「相信法律會給她最嚴厲的懲罰」,並稱她知道說抱歉沒有用,但她很愧疚,「在這裡我鄭重跟各位說聲對不起」。
至於她的奧迪愛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且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因此,其奧迪將被沒收,而她也無法再考領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