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因詐領助理費案遭北檢起訴,民進黨新北立委參選人吳崢指出,公費助理是「立法院聘的助理」,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是立法院直接匯到每個助理的戶頭,不過,高虹安這次的案件,是把幾位助理的加班費申請到上限,多出的請繳回供高虹安使用,構成了虛報、浮報助理費,讓他質疑「政治人物離常識有這麼遙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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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崢在臉書解釋,立委的助理分成兩種,「公費助理」和「自費助理」。公費助理,就是國家出錢幫你養助理,協助立委問政、處理選民服務等工作;自費助理,就是立委自己出錢聘的助理,兩者能調動的公家資源相同,差別只在薪水是立委自己出還是國家出。
吳崢指出,公費助理部分,立法院給每個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約42萬5千元,可以聘8至14位助理,另外,每個月再提供約8萬5千元的加班費給立委辦公室申報,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不會直接由立委分配,而是立法院直接匯到每個助理的戶頭。
吳崢解釋,公費助理是「立法院聘的助理」,然後由立法院調撥給立委使用,也因為這樣的制度,所以如果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加班費沒有請到上限,例如說一個月加班費的上限是8萬5,但你這個月只報到6萬5千元,那剩下的兩萬就沒有,也不會再回到立委身上。
吳崢表示,高虹安這次會被起訴,最主要的原因,是檢方認定高虹安和行政主任講好,先把幾位助理的加班費申請到上限,然後再由主任去通知助理,使用他們的名字超額請領加班費,多出他們實際應得的部分要繳回,供高虹安使用,也就是注入到所謂的「公積金」,這樣的行為,就構成了虛報、浮報助理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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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於被問到裝潢費、咖啡機、冰箱為什麼不自己出,高虹安的回答是「法律上的見解是,立委辦公室的東西,沒有一定要立委出」,吳崢認為,法律確實沒有規定立委辦公室的東西一定要立委買,「如果法律連這種事都要規定,我想立法院也差不多要完蛋了」,質疑政治人物離常識有這麼遙遠嗎?
吳崢痛批,民眾黨標榜自己是清廉、勤政的第一品牌,但當高虹安被起訴時,沒有人檢討,全黨從黨主席柯文哲由上至下,全部跳下去力挺,「清廉」這兩個字,隨著高虹安被貪污罪起訴,已經遭到重重一擊,如果勤政意味著叫助理回捐薪水,意味著「法律沒有規定不行就沒關係」,那這樣的勤政,實在很難讓人感受到改革的氣象,也感受不到什麼高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