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女星蘿拉(Lola,本名李佳玲)擁有32E、24、35好身材,近年常於各大綜藝節目露臉,曾推出尺度不小的寫真集單曲,IG吸引52萬人追蹤,沒想到,她昨(22)日被爆出日前因為違規停車,被抓到酒後駕車,本人深夜在粉專發聲明道歉,懊悔有找代駕卻又移動車輛,「就是這樣投機又怕麻煩的心態才讓我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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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拉7月21日晚間在信義區違規停車,警方上前盤查並實施酒測,蘿拉酒測值為0.32,她坦承於夜店喝了4杯調酒,當場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考量是初犯、態度良好,處以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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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蘿拉發文還原當天狀況,指自己已經找代客駕駛,但她人在地下停車場,手機沒有訊號,無法聯絡司機,想說把車開離停車場,再交給對方,「就是這樣投機又怕麻煩的心態才讓我後悔不已,內心後悔了幾百個幾千個『早知道』,但都是沒用的」,直言自知做了很不好的示範,會深刻的自我反省、警惕,未來不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