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台商林懷涉嫌獲得中國資金,以辦餐會、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時任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最高法院判刑3年2月定讞。檢方今天上午傳喚林懷到案執行,林懷可能到台東地檢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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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懷等人被控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華天大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提供免費食宿及價格不菲的抽獎活動,宴請500多名台商及台生,為國民黨及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抬造勢。
檢方查出,林懷等人另舉辦返台投票優惠機票活動,原價人民幣1560元的機票,可補助幾近全額的人民幣1550元。藉此方案於投票日前搭機返台的台商約有200多人,涉嫌期約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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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於109年5月間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林懷;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林懷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林懷等人於審理時供認犯罪,改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日前寄出傳票,要求林懷於今天上午到執行科報到執行。林懷申請到台東服刑獲准。林懷將赴台東地檢署報到執行。(編輯:張雅淨)11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