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美貿易戰持續、美國加重限制出口中國晶片、供應鏈斷鏈等因素,使得不少跨國企業將投資從中國轉向越南、印度等國家,兩國均有便利交通、勞動成本便宜優勢,全國工業總會顧問、也是前駐越代表處大使黃志鵬今(18)日表示,隨著越南出口動能逐漸復甦,加上越南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使得企業享有不少優惠關稅政策,提高產品競爭力,越南仍是外商投資首選地;安永越南中文服務平台總監曹耀文也認為,越南的租稅優惠上更具吸引力。不過,越南也將有3大重要制度變革,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現地進出口交易規定改變和2024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台商應及早準備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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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鵬表示,越南投資環境有眾多優勢,改革開放且歡迎外資,加入WTO融入世經體系,更積極洽簽雙邊經貿協定,便利國際貿易,吸引台商及外資投資。不過,2023年越南經濟遭遇3大轉變,首先是經濟黑天鵝的影響,在外貿方面越南今年1至4月的出口年減11.8%,進口同比例下降15.4%;今年第1季越南吸引外商投資金額近54.5億美元、年減39%。第二是面臨嚴峻的缺電及缺工問題;第三是房地產泡沫風暴,造成越南經濟環境波動。
不過,今年5月越南出口額預計為290.5億美元,與上月同期相比增長4.3%,顯示出口動能逐漸復甦,預測消費品出口將逐漸復甦,加上越南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使得企業享有不少優惠關稅政策,提高產品競爭力,因此,他說,越南仍是外商投資首選地。
曹耀文也認為,由於中美貿易戰持續、美國加重限制出口中國晶片、供應鏈斷鏈等因素,使得不少跨國企業將投資目光從中國轉向越南、印度等其他國家,各國的策略不同,也將影響供應鏈。就越南、印度兩國來看,皆擁有便利交通、勞動成本便宜的優勢。
若就稅制相比,越南的企業所得稅(CIT)課徵20%,印度則課徵26%至34.93%;越南擁有多項投資優惠稅率,針對高科技投資專案為5%或7%、特殊優惠投資專案為9%,而印度課徵製造企業17.16%,若是製造、汽車、政府鼓勵產業為25.17%,顯示越南對於企業投資的稅制優惠上更具吸引力。
只是,越南也將有3大重要制度變革,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現地進出口交易規定改變和2024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因此,建議台商應及早準備因應。
曹耀文說,越南政府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的第13號法令已於今年7月上路,為越南有史以來第一個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綜合且全面性的法令,對進駐越南的外國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在越南投資設廠,根據資料保護原則,不論是在公司內部的員工個人資料管理、台越兩地跨境傳輸個人資料,都涉及新法令的適用。
而越南最新的《網路安全領域處罰法令草案》預計將在今年12月1日生效,其中行政處罰類型的摘要,根據違法行為的類型和嚴重程度,將採用金錢處罰、額外措施及補救措施等不同的處罰方式。他也提醒企業,應留意未來面臨數據隱私的眾多挑戰,例如數據主體拒絕允許企業處理資料、企業聲譽或財政相關的影響或損失、運營上缺乏具有資料隱私專業技能的資源等。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協理林楷則提到,台商在越南經營模式現在多採用三角貿易,執行現地進出口交易,以省去繁複的報關程序及稅務申報程序,但越南將修正相關規定,預計在2023年底生效,包括越南加工企業在境內交貨將視同內銷;越南加工企業進口供加工出口的原料需先繳納關稅及營業稅等。此修法將影響越南現行供應鏈的營運模式,包括如部分海關已禁止現地進出口交易模式,影響海關申報程序、影響企業的進出口關稅、營業稅等,且企業無法繼續享受進口稅負的免徵免退制度,需先繳稅再退稅,。
安永建議,對於現地進出口模式行之有年的企業需研究該法令通過實施對集團的影響,評估是否重新調整集團營運模式;若適用全球最低稅負制的企業,需同步考量租稅優惠及交易模式的影響,重新思考集團全球布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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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越南將於2024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若過去4年有2年集團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的跨國集團,至少需繳納15%稅率,對於考慮至越南投資的企業主,將是必須隨時關注的課題。
安永台灣海外業務發展中心執業會計師孫孝文建議台商,可採取4大因應方法。首先、檢視集團的營收金額是否達到需課稅範圍。二、留意越南政府提供最低稅負制相關的補助動作。三、評估集團在越南最需要的補助形式為何,例如資金補助、土地優惠等。四、依據集團的自身需求,與越南政府溝通相對有利的條件以增加獲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