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16日專電)泰國前進黨皮塔在國會總理選舉中無法被二度提名,監察員認為國會此舉有違憲之虞,將案子送憲法法庭裁決。憲法法庭今表示,陳情者並非權利直接受到侵犯的人,因此駁回監察員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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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在5月14日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前進黨(Move Forward)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為泰黨(Pheu Thai)拿下141席成為第二大黨。
前進黨和為泰黨以及其他6個小黨組成8黨聯盟,推前進黨黨魁及眾議員皮塔(Pita Limjaroenrat)為總理候選人。但總理需要參眾議院共750人中過半的376席支持,8黨聯盟的312席無法達到過半,而前進黨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遭到親軍方和王室的參議員反對。
皮塔因此在13日的國會總理選舉中失利,未達所需票數,在19日的第二次選舉中有眾議員主張根據議事規則41條,議案被否決後,同一個會期不能再提出,因此皮塔不能被二次提名,經過一天的辯論,半數的參眾議員投票反對皮塔被二次提名。
但有多名學者和前進黨眾議員因此向監察員辦公室陳情,總理的選舉應該根據憲法159和272條,而不適用議事規則,因此國會19日的投票違反憲法賦予的權利。
監察員辦公室7月24日表示,監察員們開會後認為國會拒絕皮塔被二次提名有違憲之虞,因此將此案送到憲法法庭裁決。
憲法法庭今天裁決出爐,憲法法庭指出,提出陳情的人必須是權利或自由受到國家機關侵犯的人,以這個案子來說,陳情的人並沒有被提名為總理候選人,因此憲法法庭不對此案做出解釋。這也代表皮塔能再度獲得總理提名的希望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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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長汪穆罕默德(Wan Muhamad Noor Matha)曾表示,要等到憲法法庭判決出來後再決定第三次總理選舉的日期,汪穆罕默德今天召集參眾議院政黨黨鞭舉行會議討論第三次總理選舉的時間,泰媒預估最有可能的時間將落在18日或22日。
目前組閣有望的是第二大黨為泰黨領頭組成的9黨聯盟,為泰黨將推出地產大亨賽塔( Srettha Thavisin)為總理候選人。(編輯:高照芬)11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