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P.League+(PLG)職籃新竹街口攻城獅正式宣布簽下前中信特攻防守悍將「齊天大聖」林秉聖。結果今天後者發文表示婉拒對方的合約,引起攻城獅球團的不滿,除了抨擊「惡性挖角」行為,也將採取法律行動。事實上類似的情況在幾年前早已可預見,遲至今天才出現這樣的爭議,只能說是幸運,但問題總該要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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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PLG職籃成立時,外界就有注意到不同聯盟之間可能未來會產生惡性競爭的現象,當時SBL各球團曾簽名決定共同防堵另一聯盟跳過選秀制度與UBA大專球員簽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的行為,經SBL球團委員會決議,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
這個聲明當時外界認為是針對P.League+而來,也被認為是「叛將條款」。首任PLG聯盟執行長陳建州強調,「絕對不會碰和別聯盟球團有約在身的球員」,至於未來是否會制訂相關規章?則還需經驗來建立完善的規則。
隔年另一個職籃聯盟T1也成立,三聯盟處於微妙的競爭狀態,雖然此前都沒有發生太嚴重的挖角行為,不過
至今卻也沒有一個有關台灣3聯盟必須共同遵守的明文規章。
這次的林秉聖事件其實就是制度化不足的縮影,3聯盟訂定共同遊戲規則本來就很困難,更何況各聯盟內部的自由球員辦法其實也只有簡單的幾條;而球團對有約在身的球員之間的交易,更是自由心證,內容從不公布,一切無從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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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和球團用這樣的方式行事,如何培養球員之間的契約精神?他們會重視簽約這件事嗎?反正辦法是人創的,隨時可以為其他人開一個新的辦法。職籃已到第3年了,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又該如何說服球迷這和以往有所不同?
隨著不斷有新球團加入,現有球員中具備打職籃能力的就這麼多,對於人才的競爭只會越來越激烈,這次事件只會是個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