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分局一名李姓警員(25歲),2021年間盜用陳姓小隊長的帳號,使用公務電腦查詢藝人豆花妹、阿部瑪利亞等22人個資,導致小隊長遭連帶處分3支申誡,事後小隊長怒向李男提告,案經審理,新北地院考量2人達成和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判處李男6月徒刑、緩刑3年,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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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1年9月10日,李男發現陳姓小隊長將帳號密碼貼在公務電腦上後,便偷偷盜用查詢22名藝人個資,其中包括網紅蕾拉、AV女優「娃娃」翁雨澄、JKF女郎張語昕等人,由於查詢次數過多,最終引起警政署注意,陳姓小隊長到案連連喊冤,在調閱監視器後才得知犯案人為李男。
事後三重分局對李男寄出記過2次處分,至於陳姓小隊長則因督導不周,連帶懲處申誡3次,對此,陳男心有不甘,憤而向李男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身為警務人員,竟利用職務上機會,違法蒐集他人個資,但考量其已達成和解賠償,故判刑6個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須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